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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东北段)ZNH-2标段建设及营运保障服务招标 3100万

  • 2015-05-19 15:02:4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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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投【2010】9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为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东北段)建设及营运保障服务招标,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常熟市公安局。经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建设—租赁方式实施,即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投资建设及营运保障服务方,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由常熟市公安局承租使用并分期支付租赁费用的方式实施。租赁费用具体计算支付办法是:①租赁资产总额的计算—一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为依据,由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该预算各子目单价下浮5%后,由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确认,作为租赁资产计算的初步基数;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根据政府采购名录和系统使用要求指定产品品牌,该产品品牌与预算品牌不一致的,在最终决算中按实调整子目单价,除此以外,各子目单价不再调整;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子目工程数量发生调整的,在最终决算中按调整后的实际数量×子目单价计算;建设完成后,由政府审计部门按以上原则审计确认租赁资产总额。②租赁费用的计算支付—一租赁期内按租赁资产总额为基数×中标年综合回报率计算年度租金,每年按季度分四次根据营运服务保障考核情况(每月考核,季度结算),由常熟市财政平均拨付给常熟市交通运输局(常熟市交通工程管理处)后支付。本项目租赁服务期8年(建设期间分阶段专项验收投入营运,租赁服务期自整体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算),租赁期满后,中标方将本项目及其产权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需保持营运状况完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东北段)建设及营运保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常熟市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是对现有的三环路进行快速化改造,改造线路全长26km,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方案,高架系统及地面系统均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主线设计车速采用80km/h,地面辅道设计车速40km/h,上下匝道设计车速采用40km/h,一般路段路基宽度53.5米。为确保改建后的道路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切实提高高架路面管控力度,同步实施三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本次招标项目为三环路东北段(K0+000~K13+116.399)约13.116公里范围内的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及后期营运服务保障,其中建设内容及其功能总体要求如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新建25个交叉口的交通信号与电子警察:满足所有交叉口的红绿灯控制要求,并实时的采集交通量信息和监控车辆有序的行驶,实现路口交通的智能化管理与控制,保障车辆在路口行驶的畅通与安全。

      ●新建交通信息采集设施:新建12套微波检测器用于采集三环路交通流量信息,为三环路及周边道路的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及交通诱导等提供决策依据。

      ●新建交通诱导设施:新建23块交通诱导屏用于三环路交通信息发布,新建的交通诱导屏将覆盖

      整个三环路区域,可以诱导、分流三环路及周边区域的交通流和安全提示的功能。

      ●新建道路交通监视设施:新建109个交通电视监控点,31个沿线公交站点监控和100个社会面治安监控点,对三环路快速通道上、下两层进行全线监控,实现以下功能:采集三环路快速通道的交通实况和道路上的直观图像信息,为交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监控区域做到从宏观到细节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监视区域内的道路交通违法、事故,确认地点、性质、时间,为快速调动警力、及时处理现场,疏导交通创造条件;服务于社会治安防范,对重要出入口、目标、场所进行监视,以便配合治安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快速反应;配合交通信号控制为重要活动、交通警卫及特种车辆的安全通行,提供信息服务,为及时清理、疏导占道车辆创造条件;对所有视频进行录像,便于事后查证;实现监控接入网的安全接入,通过媒体网关服务器实现对这些视频资源的全网转发;实现监控专网与公安信息网之间的可控互联,将视频专网安全隔离后接入公安信息网,通过媒体网关服务器实现对视频专网资源在公安网转发。

      ●新建车辆智能监测设施:新建25个高清全程监测记录点,记录进出三环路快速通道的车辆,同时更新后台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布控管理、对比报警服务、报警管理、车辆查缉、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数据交换、系统管理等功能。

      ●新建高清测速设施:新建1个高清测速点,抓拍记录三环路快速通道上的超速车辆。

      ●配套的管道、供电、通信系统的建设。

      营运保障服务总体要求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之合同条款和《常熟市公安局智能化工程维护考核细则》,以及在中标人与租赁使用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设计中所有的服务器、交换机、磁盘阵列和硬盘均须提供五年免费质保。

      ●提供满足系统运行及管理所需的流畅的网络环境,保证系统24小时不间断的稳定运行并提供及时维护。必须避免由网络故障或软件的升级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的平均可使用率不能低于99.99%,一般故障应即时响应,人员到达在1小时内,一般故障在2小时内解决,红绿灯系统故障应即时响应,30分钟内到达,接到处警信息后1小时内修复。合同期内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方上门保修,由中标方派员到使用方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中标单位需提供备品备件,数量不少于本项目设备总量的2%。

      ●设备发生损坏、被盗、拆迁等情况,中标人须无条件更换或重建;同时提供免费的设备、链路、平台等搬迁服务。

      ●中标单位负责对其提供的所有系统功能调整、升级、维护服务工作,确保各类软件及时更新到最新版本,将成熟的新技术、新标准实时应用到系统建设项目,以保证系统能正常高效运行;在半年内连续发生2次以上(含2次)同一设备故障,必须更换故障设备。

      ●网络升级、调整及检修应选择非工作时段,且须提前一周以书面方式通知相关使用单位。

      ●对于软件系统(前端),中标单位不允许采取设置限制招标方用户使用的注册码、软件有效期等手段。

      ●中标后在常熟成立项目公司,并在交工验收后必须派驻不少于1人到常熟市交巡警大队办公,进行日常的运维保障工作。中标单位应承诺保持派驻人员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派驻人员由交巡警大队

      负责考核、管理,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派驻人员在服务期内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维护工作;派驻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区、辖市(区)内的差旅费用由中标单位统一支付;派驻人员调整更换必须经招标单位同意。中标单位对派驻人员必须进行相关安全保密教育,签订保密协议,有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前端设备每月清洁一次,检查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定期对设备柜中的灰尘进行清洁,,并记录好台账,作日常运维考核的基础资料。

      ●对前端设备因城市建设、道路拆迁等原因,不能及时恢复的,由使用单位和中标方联合进行重新选址,中标方负责迁址重新建设,及时按要求建设、验收并投入使用。

      ●每月20号形成上一月的运维管理报表,中标方运维责任人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每月完好率在99%属于达标。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即ZNH-2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和建设期间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以及后期营运服务保障所需的全部软硬件设施和服务(包括后期营运所需的通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系统建设估算造价约人民币3100万元。

      计划建设工期:2015年9月30日前建成高架部分的全部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地面主要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并开始运行,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余智能化控制系统;租赁服务期8年(建设期间分阶段专项验收投入营运,租赁服务期自整体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算),租赁期满后,中标方将本项目及其产权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需保持营运状况完好)。

      3.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评定的安防工程一级资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智能化控制系统项目;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1500万元,总资产不小于人民币6000万元;

      3.1.5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

      3.1.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标段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1名以上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15年1月至2015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或扫描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审委员会审查);

      3.1.7信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

      信用等级评价为“A暂定”级或“A暂定”级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申请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1.8其他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应立即在常熟市为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营运保障服务方案中提交项目公司的设立方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关于多标段的投标规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如同时投标,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4.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只接受传真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请与招标代理联系索取本次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表”(伏工:13905175934)。

      (3)申请人采用传真方式报名,应按“报名申请表”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代理(025-87715110)。

      (4)投标申请人应在报名完成后立即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并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6:30时,逾期不予受理。

      5.请各申请人按上述方式先行报名,其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公安局

      地址:青墩塘路100号

      邮编:215500

      联系人:陶宏、沈建凌

      电话:(0512)52734750

      传真:(0512)5273294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6楼

      邮编:210019

      联系人:伏龑、陶军(邮箱:js86531176@126.com

      电话:025-87715121、87715120

      传真:025-87715110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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