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西畴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采购人所需的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畴县公安局高清视频卡口系统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编号:XCZFCG2015-30号
三、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见(工程基本情况、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和要求)(采购预算:600230.00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
3)保证金证明;
4)、投标人具有云南省公安厅颁发的《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书》(提供原件);
5)、投标人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协会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证》(提供原件);
6)、所投主要设备生产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7)、所投设备(高清卡口抓拍单元)具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鲜章);
8)、所投设备(高清卡口抓拍单元)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国标GB/T28181-2011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鲜章);
9)、所投设备(高清卡口抓拍单元、常亮补光灯、爆闪灯)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和产品授权书(原件);
10)、文山州以外的企业必须在文山州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11)、公司及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自行去检察院查询)(原件)。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将投标报名函(见附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至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电话确认,未确认导致未报名或未通过报名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索取方式:无法下载的请致电0876-7625755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小写:10000.00),不收现金,保证金必须于2015年11月4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开户名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西畴县兰城信用社;
银行帐号:4400007784775012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09:00时止。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搬至县工商局三楼)。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5日09:00时正在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必须如期出席开标仪式。
十、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西畴县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发布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畴政务网”六个网站进行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采购人:西畴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876-7629918
集中采购机构: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评标方面咨询联系电话及传真:0876-7625755
投标报名、保证金退付咨询电话及传真:0876-7625755
地址: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畴县工商局三楼)
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