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出昆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后台系统升级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出昆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后台系统升级项目
2、采购内容:(1)总队公安网、16个支队公安网内视频管理平台及前端设备升级;(2)指挥中心控制软件升级;(3)云南省公安交通监控设备管控平台(以下简称管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基于管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建设以及五年运行维护。
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3963700.00(大写:叁佰玖拾陆万叁仟柒佰元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次升级的管控平台和视频管理平台以及接入管控平台的大部分前端监控设备的建设单位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该平台所接入的监控设备覆盖了云南省各个地州的高速公路、国省道道路,已基本满足了我单位的业务需求,为我单位日常工作中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
为了节约资金和保证科技管控平台和视频管理平台升级改造期间,科技管控业务的稳定运行和顺利过渡,需要由原建设单位在现有管控平台和视频管理平台的基础上,采用和管控平台相同和兼容的技术、架构进行升级改造:
1)确保管控平台和视频管理平台的平滑稳定升级,保障指挥中心控制软件的顺利升级和开发,现有软硬件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2)确保升级后的管控平台、视频管理平台和指挥中心控制软件保持对前端监控设备的无缝接入,统一数据接入标准,统一管控;
3)确保升级后的管控平台保持和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移动警务综合管理系统、公安厅情报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的无缝对接;
4)确保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中完成对现有管控平台数据分发、oracle数据库数据的迁移、新老版本的并行运行及维护;
5)确保高效的完成管控平台、视频管理平台和指挥中心控制软件的升级改造,并遵循总队多年来的战略规划,有阶段、有层次的完善总队平台性能;
6)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及完整性,且能准确区分数据安全级别,有条不紊完成项目建设;
7)确保管控平台、视频管理平台新老版本的稳定过渡,规避平台升级期间的技术风险。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文第二条第(十)款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之情况,我单位现申请对“出昆高速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后台系统升级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货商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供货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四、专家及论证意见表
1、专家名单
李勃昆明理工大学教授
李巡生云南省软件中心正高工
危兵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正高工
徐成云云南师范大学高工
王丽清云南省电子计算中心高工
2、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119号
联系电话:0871-6502534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四楼4006-40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3956102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