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吉县孝丰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电子警察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AJGK2015-054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电子警察设备
1.0
批
85.6
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3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00。
七.投标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3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4:00。
九.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9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500.00元整。请投标截止时间前缴入以下保证金账户(可用网银、电汇、银行转账等方式缴入。投标单位凭汇款底单到中心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财务室地址: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7楼):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2015年11月6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一次性提出(传真号码0572-5129121,同时请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ajzfcg@163.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成功且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商报名表(下载网址:http://www.ajztb.com,位置:下载中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3757270209
中心联系人:任女士、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2-5129121
传真:0572-5129121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