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5年度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中央转移支付交警违停抓拍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中安协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或本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
3)投标人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企业近3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度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中央转移支付交警违停抓拍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027-1837(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18-15-113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在南桥地区新建31套违法停车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包括前端抓拍识别单元相关硬件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含高清摄像机单元、室外机箱、电源设备等);(2)31个点位分别采取31个立杆方式安装,立杆高度为6米,立杆挑臂长暂定为6米,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3)建设统一、规范的交通标志(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70万元。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2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16,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原件的扫描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或《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证书、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3年内类似服务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7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17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1号A3座15楼1513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1号A3座15楼1513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带网络的笔记本电脑以及CA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须在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上午09:00至11:00分,下午13:30至15:30,前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1号A3座15楼1510室进行现场审核和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未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555号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1588弄1号A3座15楼
邮编:201400邮编:201400
联系人:秦豪杰联系人:刘婷
电话:18017197931电话:15618082053
传真:/传真:3719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