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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安局科信处车牌识别数据整合平台服务采购

  • 2015-10-27 18:17:1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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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珠海市公安局科信处车牌识别数据整合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5-242)拟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主要内容:珠海市公安局科信处车牌识别数据整合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最终要求以招标公告为准):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服务器、网闸、卡口软件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场查验原件,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拟投服务器、网闸、卡口软件生产厂家的无须提供);

      (4)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一级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具备CMMI3(或以上)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国际评估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项目招标公告将于近期上网发布,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请有意向参与的投标商密切关注。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座

      邮编:519000

      联系人姓名:潘劭熙

      联系人电话:0756-2173701

      传真:0756-2173705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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