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城区三个路口电子抓拍系统建设设备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就绥中县城区三个路口电子抓拍系统建设设备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X2015GZ029)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次招标投标人须为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429-3119511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投标人自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天9:00-15: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传真报名需填写: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的供应商在2015年11月2日14:00时至14:30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招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招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10: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429-6996565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玉皇街海飞路龙腾苑4号楼门市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429—316197713050959222
传真:0429—3163977
葫芦岛市信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