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 QSTP2013-112
2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抓拍设备项目
3 、项目预算:见列表(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预算 | 简要技术参数 |
标段一信号灯 | 37套 | 1452万 | 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二电子抓拍系统 | 503套 | 1157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该项目经营资质经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省、市政府采购办审查合格,已入省、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不提供原件。其他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有效年检)及复印件加盖红章(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国、地税务登记证④法人代表身份证⑤标段一《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证书》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倒计时检测报告、信号机及信号灯检测报告。要求提供样品⑥标段二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注册资金 1000 万(含 1000 万)元以上。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软件无缝对接功能,能接入到现有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高清闯红灯兼卡口系统、高清违停抓拍系统、信号灯控制系统等平台,实现平台所拥有的所有功能。无缝对接指与原系统平台对接,不需要进行任何设备、软件协议等修改,可直接并入原系统,实现由平台到交警总队数据上传。投标方需为业主提供软件的源代码程序,进行现场测试,放弃者视为无法对接),本项目实行资质后审。
2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3 年 10 月 09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11 日 ,上午 8:30 — 11:30 时,下午 1:30 — 4 : 30 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3 室。
3 、获取方式: U 盘或电子邮箱。
四、开标
1 、谈判时间: 2013 年 10 月 18 日 上午 9:00 时。
2 、谈判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7 室。
五、采购人 :
1 、采购人名称: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
2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 刘以龙 13314528709 资质预审由采购人负责。
六、集中采购机构
1 、采购机构名称: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 、采购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华区新明大街 29 号
3 、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项目联系人:杨岱印 郑莉丽
5 、联系电话: 0452-2799602 452-2799619
6 、户 名: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7 、开户行:龙江银行齐齐哈尔中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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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01042010900002582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