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受山西省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KHW2015-07-270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内容:
包号
物品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一包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建设
1
批
1744990元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包括:货物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供货期: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地点:山西省灵丘县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7、高清电警抓拍摄像机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8、本次前端抓拍设备选型应为市场主流产品,应能顺利接入现有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产品供应商承诺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报名: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
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⑦、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⑧、产品检验报告;
⑨、产品供应商承诺函;
⑩、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6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市城区御河东路西京街东方名城3号楼4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城区御河东路西京街东方名城3号楼4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灵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94300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1-2772553
手机:13935114405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