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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交警支队湖州市城区及度假区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 523万

  • 2015-10-13 16:35:2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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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湖州市城区及度假区电子警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YJ-2015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城区及度假区电子警察建设

      1.0

      套

      523.0

      详见招标文件

      2

      湖州市城区及度假区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监理

      1.0

      套

      13.0

      详见招标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标项一:

      (1)投标人需为湖州交警支队光纤链路供应商(提供2015年10月1日之前与湖州交警支队签订的光纤链路租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或投标人提供由湖州交警支队光纤链路供应商出具的光纤链路使用授权。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须具有总公司授权方可参与投标,并代表授权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2)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所提供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硬件设备与应用和管理系统)必须经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提供检测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2013年以来验收合格的类似高清电子警察、高清卡口或视频监控成功案例1个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二:

      (1)具有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标项非本省公司须在浙江省内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公司且满三年(含)以上(投标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且分公司在册员工20人(含)以上(投标时提供连续两年浙江本地社保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人民路475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日,14:00。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八.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日,14:00。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标项1保证金:100000.0

      标项2保证金:26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64350005000833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标项一: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提供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五)所提供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硬件设备与应用和管理系统)必须经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提供检测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2013年以来验收合格的类似高清电子警察、高清卡口或视频监控成功案例1个(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七)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

      (八)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十)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标项二: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人需提供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提供企业近两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五)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本标项非本省公司须在浙江省内有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公司且满三年(含)以上(投标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且分公司在册员工20人(含)以上(投标时提供连续两年浙江本地社保证明)。

      (七)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

      (八)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6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十)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审查认定。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春晖

      联系电话:0572-2035186

      传真:0572-2035016

      地点:湖州市人民路475号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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