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车载高清流动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的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车载高清流动电子警察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009-1985(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15172)
3、预算编号:05-15-115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
1车载高清摄像云台一体机2套
2车载测速雷达及支架2台
3补光照明灯2个
4车顶安装支架2套
5车载数据处理主机2个
7处理主机安装支架2套
8键盘控制器2套
9逆变器(12VDC转220VAC)2个
10车牌识别软件2套
11违法停车抓拍软件2套
12违法监控管理软件(非违停抓拍类)2套
13黑名单管理软件(布控管理软件)2套
14处理主机操作系统2套
15安装辅材2套
16系统安装调试2套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0-1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01,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组织结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1-04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1-04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投标回执(如有)、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6日,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原件(审查无误后退还)前往上海市安远路518号1306室(宝华城市晶典)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胶州路415号地址:安远路518号1306室
邮编:200040邮编:200060
联系人:马建勇联系人:张晴王铭捷
电话:13122214256电话:6232202662322027
传真:021-52588800传真:6232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