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监控视频信号灯工程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能交通世界网_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交警大队监控视频信号灯工程招标

  • 2015-10-10 17:34:14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为岫岩县监控视频信号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岫岩县监控视频信号灯等工程

      2.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3.项目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城区及各相关乡镇

      4.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计划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

      一标段:监控视频信号等系统采购

      二标段:中心机房建设工程

      三标段:中心机房设备等采购

      5.资金来源:自筹

      6.供货期限: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

      7.招标范围:监控视频信号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人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存在不良工程记录等重大缺陷,则其资格审查不能被通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一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3).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等保障体系。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环境认证、职业健康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完善的员工社会保障体系。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4).具有良好的生产、质量等保障体系。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环境认证、职业健康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有完善的员工社会保障体系。

      3.二标段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因考虑售后维修服务,省外企业在省内投标施工,必须办理入省施工备案;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20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20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岫岩信访局大楼一单元七楼(岫岩广电局西行至岫岩中医院对面西侧))召开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鞍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岫岩镇城东路邮政局南

      联系人:白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56号信达证券705室

      邮编:110013

      联系人:宋先生、张女士

      电话:024-22510496-803

      传真:024-22510496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0月10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

      2015年10月10日

  • 关键字: 岫岩满族自治县 鞍山市 信号灯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