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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交管大队智能交通卡口采购项目询价信息公告

  • 2015-09-24 17:45:2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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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就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智能交通卡口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1.1工程实施地点:安徽省界首市

      1.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的高清卡口系统应包括:高清智能一体化抓拍机、窄波数字测速雷达、供电单元、补光单元、号牌识别单元、卡口控制软件、设备防护机箱、杆件和安装附件等。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采购内容的建设及验收工作。

      1.4采购范围:项目建设所需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维护5年、售后服务以及用户培训均在招标范围内,即成交单位需为本项目提供交钥匙服务。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并将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在本次报价中。

      该智能交通卡口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采购方不予承担。

      该智能交通卡口由承建方负责与《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无缝对接,违法数据能够正常传入公安部统一建设的《全国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全国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平台》。能与界首市公安局界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天网”平台形成互动应用。

      。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500万元;

      5、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须提供高清卡口系统(GA/T497-2009、GA/T832-2014)公安检测报告原件,代理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本次询价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询价采购函获取:

      1、本次询价信息公告同时在《界首市政府采购网》、《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潜在供应商自2015年9月24日起可登陆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bzx.ahjs.gov.cn/jswz/)-政府采购专栏下载询价采购函(见附件)。

      四、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3点30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函,将不予接受)。

      五、递交报价函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昌路中段国库支付中心四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界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庞警官电话:0558-4887869

      招标服务机构: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558-488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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