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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 1998万

  • 2015-09-23 15: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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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T-212、TC2015-T-213

      项目编号:CYCG-2015-075

      2、项目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设施工程

      2.1施工部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道路标线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标志牌、标志杆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信号灯、灯杆等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第四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隔离护栏及防护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第五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新增智能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第一至四标段,最多只允许中标两个标段。

      2.2监理部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名称: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新增智能交通设施工程监理。

      3、项目内容

      3.1施工部分: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道路标线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标志牌、标志杆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交通信号灯、灯杆等采购及安装;

      第四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隔离护栏及防护设施采购及安装;

      第五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各路口新建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卡口设施采购及安装。

      3.2监理部分: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道路标线、隔离护栏及防护设施采购及安装、标志牌、标志杆、交通信号灯、灯杆等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泰城泮河大街(南外环)各路口新建电子警察系统、视频监控、卡口设施等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施工部分:人民币1998.24708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47.747984万元;第二标段:337.3321万元;第三标段:368.0999万元;第四标段:470.5160万元;第五标段:674.5511万元。

      监理部分:人民币59.11649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37.868704万元;第二标段:21.24779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施工部分:

      5.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所投标内容的供货及安装;

      5.1.3第一至第四标段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交通设施类似项目业绩(一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二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三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四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容须包含本次投标标段内容);

      5.1.3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5.1.4第五标段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一项卡口、电子警察、道路监控等交通安全智能监控管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1.5第五标段投标人本次投标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由生产厂家送检的检测报告。

      5.2监理部分:

      5.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本单位注册;

      5.2.3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与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人没有经营性利益关系,业绩、信誉良好,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信息化监理能力和经验;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5.2.4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交通设施项目的监理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2.5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的类似项目监理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监理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不重复注册),并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7.1时间: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监理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施工第五标段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主要产品(摄像机、智能球机)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一套。

      7.5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5年10月13日8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9时0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大厦东裙楼四楼第一开标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系人:国东民

      联系方式:0538-8225697

      9.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史龙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八楼

      E-mail:shandongchaoyue@126.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0538-8263918

      传真:0538-8263918

      开户银行:泰安市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11010101421004596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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