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QLGK2015-10
1.2.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网络及智能交通监控等设备
1.3.项目批准书文号:麒财采批字〔2015〕42号
1.4.项目分类:网络及智能交通监控等设备
1.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1.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2包。
包号
招标内容
评标方法
评标程序
评标标准
D1
见4.1
综合评分法
见3.4.2.5
见5.1
D2
见4.2
综合评分法
见3.4.2.5
见5.2
1.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包号
特定条件
D1
见“4.招标内容”D1包“A资格性要求”
D2
见“4.招标内容”D2包“A资格性要求”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53号)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审查合格后登记备案,不办邮寄。电子版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见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报名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原件和复印件(盖章)1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特定资质证明文件:
包号
特定资质证明文件
D1
提供能证明供应商符合“4.招标内容”D1包“A资格性要求”的证件和资料
D2
提供能证明供应商符合“4.招标内容”D2包“A资格性要求”的证件和资料
1.10.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3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星期二)。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15:00(北京时间,星期二)。
地点:曲靖市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53号)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及采购办开据的收据
(六)特定资质证明文件
包号
特定资质证明文件
D1
提供能证明供应商符合“4.招标内容”D1包“A资格性要求”的证件和资料
D2
提供能证明供应商符合“4.招标内容”D2包“A资格性要求”的证件和资料
1.11.本投标邀请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12.联系方式
1.12.1.采购代理机构:曲靖市麒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43330759
1.12.2.采购人
包号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D1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张锋
15911486688
D2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张锋
15911486688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