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4403002013001617
工程名称:深圳市主要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完善二期-高清采集与应用平台
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及大鹏新区
公告时间:2015年08月31日09:00时至2015年09月10日17:0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08月31日09:00时至2015年09月10日17:00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4502.0000万元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高清采集与应用平台建设:
根据深圳市现状及实际情况,深圳市高清采集与应用平台将采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建成集高清数据采集、高清数据存储、全网系统运维管理于一体的平台。最终形成:
1.1、打破现有深圳交警各个系统独立运行的总格局,彻底改变现有交警的各个系统各自为战独立的运行模式,全面建立崭新的深圳交警数据和业务新架构;
1.2、整个平台数据化分层管理,实现模块化、可拆卸管理架构;
1.3、平台二次识别实现对前端不同识别方式的层级管理,做到业务需求可以随时根据前端不同识别方式或厂家作出不同的评级、筛选、替换功能,以及建立对业务需求发起方的管理机制;
1.4、平台需实现通用性的基本功能,为上层的业务的发起提供多样的数据支撑;
1.5、充分考虑平台建设周期内,将对现有交警局各项业务系统正常运作的影响降至最低。
(2)数据的云存储统一建立:
整个深圳交警数据的统一存储系统的建立,具体配置在OTN环网六大主干节点上(宝安大队、龙岗大队、龙华中队、盐田大队、交通科技处、车管所)。
1.1、建立云存储整体架构,保证新建前端设备产生数据的存储,同时逐步替代原有独立的存储系统;
1.2、针对视频、图片的数据和业务应用特点提供合理的存储策略;
1.3、云存储架构的建立需充分考虑日后的大数据、云计算、云分析的落地和协同。
(3)光汇聚设备(OLT)采购
在交警建24套OLT光传输设备(每个地点配置一套OLT光接入设备),具体布置核心节点机房如下:1盐田交警大队;2龙岗交警大队;3宝安交警大队;4光明交警大队;5惠盐交警大队;6龙华中队;7宝城中队;8西乡中队;9福永中队;10沙井中队;11松岗中队;12公明中队;13石岩中队;14观澜中队;15龙岗中队;16平湖中队;17横岗中队;18布吉中队;19坪地中队;20坑梓中队;21坪山中队;22南澳中队;23大鹏交警大队;24龙城中队;
(4)高清矩阵设备
在交警建16套高清多媒体矩阵,具体布置情况地址如下:
1)接入层矩阵(11套):
公明中队、龙岗中队、平湖中队、南湾中队、坪地中队、坑梓中队、葵涌中队、大鹏中队、光明大队、坪山大队、惠盐大队,每个节点配置一套及矩阵配套硬件。
2)汇聚层矩阵(5套)
交通科技处、宝安大队、龙岗大队、龙华中队,交警支队。每个节点配置一套及矩阵配套硬件。
(5)环网交换机设备
在交警建设OTN环网交换设备,具体配置如下:
l、接入汇聚交换机(26台):交警支队(5台)、科技处(3台)、车管处(2台)、盐田大队(1台)、龙岗大队(2台)、光明大队(1台)、惠盐大队(1台)、公明中队(1台)、龙岗中队(1台)、平湖中队(1台)、横岗中队(1台)、布吉中队(1台)、坪地中队(1台)、坑梓中队(1台)、坪山中队(1台)、南澳中队(1台)、大鹏大队(1台)、龙城中队(1台)
2、核心交换机(4台):科技处(1台)、车管处(1台)、盐田大队(1台)、龙岗大队(1台)
招标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人:姚利民
联系电话:0755-8446935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翠香
联系电话:25950079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2、投标方若为代理商,所投设备(云存储系统、光汇聚设备(OLT)、高清矩阵设备、环网交换机设备)必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及原厂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品牌授权多个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该品牌将被拒绝。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深圳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2013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1、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方若为代理商,提供所投设备(云存储系统、光汇聚设备(OLT)、高清矩阵设备、环网交换机设备)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唯一授权及原厂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承担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提供该机构的办公处所的租赁证明扫描件或公司房产证的扫描件。
重要提示:
1)以上扫描件均需为原件扫描件,中标后中标人提供原件备查。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