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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石化开发区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完善项目招标

  • 2014-09-15 15:12:4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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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本招标采购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石化开发区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完善项目


      二、招标采购编号:GTCG2014005


      三、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四、招标采购内容、数量及交货期(工期)


      

    标项号

    招标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价

    交货期(工期)

    1

    宁波石化开发区部分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智能卡口等交通设施

    1批

    42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



      上述具体采购内容、数量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法人;


      3、投标人(供应商)应是独立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采购)单位且与招标(采购)单位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参加投标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在联合投标协议中必须明确各联合投标人(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主体单位必须具有安防一级资信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3、投标人(供应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等于500万人民币,联合体形式时指联合体主体单位;


      4、投标人(供应商)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常驻机构或直属分支机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且成立时间在2011年8月以前,便于买方购买备件,并在需要时安排技术服务。(以营业执照或组织代码证上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联合体形式时指联合体主体单位;


      5、投标人(供应商)若以智能化资质参与本项目时,具备该资质的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审核且开标日时,投标人(供应商)在系统中查询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电子信用证中施工登记情况栏在项目所在地(即镇海)的当前状态应显示为正常;


      6、、投标人(供应商)若以公路交通工程资质参与本项目时,具备该资质的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镇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或符合第5款中系统审核、人工工资担保等相关规定);


      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镇海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www.zhztb.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站点(www.nbzfcg.cn),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六、招标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附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号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宁波镇海物流支行


      账号:39259001040001824


      提交地点: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0楼


      咨询电话:0574-86274782咨询人:徐晶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楼11楼1115室。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并复印一套装订成册递交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形式时牵头人即可);


      ■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形式时,各方均须提交);


      ■资质(信)证书;(联合体形式时,各方均须提交);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形式时,应具备该证件的成员均须提交);


      ■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时);


      ■其他资料:以智能化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资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查询施工登记情况等打印件;


      投标人(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决绝。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4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提交时间:于2014年9月30日17时00分之前缴纳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5201012200026482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电话:0574-86274782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0楼。


      十二、其它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十三、业务咨询:


      投标人(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招标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


      采购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建宁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人民路7号商业大厦10楼


  • 关键字: 宁波 交通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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