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深圳市典型交叉口公交设施及交通运行组织优化方案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850000
项目背景
《深圳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策略措施及2014年行动方案》提出面对“资源约束,需求增长”的挑战,必须改变“结构风险”,提升“运营效率”的改善策略,因此有必要开展《深圳市典型交叉口公交设施及交通运行组织优化方案研究》工作,对全市客运走廊瓶颈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对由于地面公交运营形成拥堵的典型交叉口进行研究分析,在深圳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背景下,充分考虑市民出行需求及习惯,采用组合手段挖潜拥堵交叉口通行能力,改善公交服务,提高其通行效率,以便有效地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大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整体服务水平。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4.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市政交通)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201500203746见内容1.0项85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对全市客运走廊交叉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针对全市客运走廊上由于地面公交运营形成拥堵的典型交叉口进行研究分析,准确分析和把握该类瓶颈点现状问题及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公交停靠站、公交线路、公交专用道、信号配时及交通运行等综合改善方案,消除因公交设施设置不合理及公交运营导致的交叉口拥堵,提高城市客运走廊拥堵交叉口的通行效率,有效地缓解我市交通拥堵,同时大力提升城市客运走廊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
3.《深圳治堵24策》
4.《深圳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近期策略措施和2014年行动方案》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深圳市典型交叉口公交设施及交通运行组织优化方案研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梳理全市主要客运走廊交叉口现状概况及其公交配套情况:通过收集与整理全市主要客运走廊通道情况,调研掌握我市主要客运走廊交叉口的设施配套、交通组织、信号配时、周边公交线路、公交停靠站、公交专用道及交通需求特征等情况。
(2)、分析全市主要客运走廊交叉口拥堵状况及其成因:对全市主要客运走廊通道上的交叉口配套设施、交通组织和信号配时以及交叉口范围内的公交停靠站、公交线路、公交专用道等运营现状和服务进行评估,梳理和掌握由于公交专用进口道或公交停靠站设置不合理,对交通运行造成影响或拥堵的典型交叉口,并对其拥堵现状及成因进行深入剖析。
(3)、提出典型交叉口公交设施及交通运行的综合改善思路和策略:根据交通运行现状及需求特征,结合道路交通条件及相关标准,提出交叉口范围内公交停靠站、公交专用进口道、信号配时及交通组织的综合改善思路与策略。
(4)、制定4-5个典型交叉口的公交设施及交通运行优化设置方案:根据交叉口综合改善思路及策略,提出4-5个典型交叉口优化方案,具体包括:公交停靠站优化设置方案,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方案,公交线路运行停靠优化方案、相应的信号配时和交通运行组织优化方案等。
(5)、典型交叉口改善方案仿真测试与评估:建立微观仿真模型对交叉口整体改善方案实施效果进行测试和评估,在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最终优化方案。
(6)、实施计划及投资估算:制定分年度建设实施计划,给出分年度的建设投资估算,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和工作建议。
2.技术要求
(1)、项目研究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先进的规划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2)、项目工作开展之前应充分分析研究的难点和重点,提出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3)、研究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预见性强、实事求是、协调发展、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4)、研究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准确,图表规范清晰。
(四)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职称为城市规划或交通运输(规划)或路桥(道桥)类高级职称(含副高),具有博士(或以上)学位。否则此项不得分。
2.项目团队成员
团队人员不少于8人(含8人,
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服务期内,投标方不能更换负责人和团队成员。
商务需求
(一)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深圳市市域范围。
研究年限为:2015年。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咨询、规划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2年的技术支持。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报价可参考《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制定;
2.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招标预算价的8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预算价的80%,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加盖公章)且须经评标委员会一致通过。
(四)项目管理及进度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6个月内完成。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6个月内协助采购方开展并通过项目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项目结题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交通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自中标通知书下达一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交通规划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中标方提交初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6.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项目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项目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项目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项目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8)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须经采购单位技术委员会审议,若经审议,采购方认为开题报告深度未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9)中标方须按采购方的进度和深度要求提交初期、中期阶段成果,若提交成果未达到采购方的要求,应根据采购方应根据采购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若再次提交后成果深度仍不能达到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所支付款项。
(10)本次规划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采购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五)成果要求
提交的成果包括:本项目的提交成果包括《深圳市典型交叉口公交设施及交通运行组织优化方案研究》纸质报告10份,以及电子版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