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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实施方案研究需求公示

  • 2015-07-09 17:39:5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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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实施方案研究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874000 

    项目背景

    深圳依山面海,多数地块属于低丘陵地,平缓台地相间。全市山脉众多,有梧桐山、笔架山、马峦山、莲花山、大南山、七娘山、羊台山、塘朗山等,特有的地势条件导致道路开发建设中开凿的隧道众多。据初步统计,深圳市现有大小隧道共40个左右。此外,坪盐通道、龙海大道、龙西大道、侨城东路北延段等一大批隧道也在规划建设中。
    隧道具有封闭性强、噪音大、能见度低,光过渡等特点,交通行车环境复杂,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隧道洞内外亮度差异较大,容易产生黑洞效应,再加上空间的约束和压抑,驾驶员心理发生变化,容易导致操作不当而引发交通事故。一旦隧道里发生事故,其后果要比发生在一般地面上严重得多,特别是发生火灾时,由于封闭的空间妨碍热和烟雾的扩散,极易导致灾难性的后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随着交通智能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一系列交通管控技术已经成功应用于预防和减少隧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如视频监控系统、环境监测系统、交通诱导系统、事故检测、报警系统等。但是,各个子系统需要加强互联及共享,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提升隧道管理和控制的整体效果。以智能交通技术为手段,综合协调各子系统,建立合理、有效的隧道交通安全综合管控模式、方法及相应的算法,优化既有监控设施布局,充分利用各种监测基础数据,协调各类交通监控管理设施,形成综合管控的合力,将有效地提高隧道交通运行的安全性及可靠性,是未来交通智能化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在此背景下,开展本项目工作,研究制订《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实施方案研究》,分析交通事故等隧道交通事件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提出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技术模式及实施方案,为隧道交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和指导。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投标人必须为交通运输领域研究机构或者高等院校。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5-016002-000115  见内容  1.0  项    874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目标
    以提高隧道交通运营安全为目标,以智能化交通管理为手段,建立预防为主、实时监控的隧道交通运行和安全状态管理模式,构建基于实时交通运行状况的分级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和设施配置要求,结合我市隧道监控设施建设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实施建议,以提高隧道智能综合管控能力,保证隧道运行安全。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选取典型的隧道工程作为试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交通安全智能管控技术方案,切实推进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的实施。
     
    (二)项目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深圳市智能交通“十二五”规划》
    (2)《深圳市智能交通三年行动计划》
    (3)智能交通及隧道环境安全监控方面的相关标准规范
     
    (三)项目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本项目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资料收集与现状调研。收集深圳市既有及规划建设的隧道相关资料,包括隧道基本状况、设施布设状况、功能应用系统等,调研国内外其他城市隧道管理模式、管控措施、功能系统及应急方案等,为项目的研究提供参考。
    2)研究隧道交通运行状态监控管理的基本模式。在现状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实时监控、预防为主的原则,从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要求出发,研究建立隧道交通运行监控实时化,管理动态化、评估常态化的隧道交通运行状态监控管理的基本模式。
    3)研究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技术要求和实施建议。构建基于实时交通运行状况的分级预警机制,确定分级预警标准,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和设施配置要求;结合我市隧道监控设施建设现状,从隧道交通运行状态数据采集、交通信息发布及管理设施布设,交通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等多方面提出隧道智能管控方面的实施建议,以提高隧道智能综合管控能力,保证隧道运行安全。
    4)编制试点隧道安全智能管控技术方案。选取一处典型隧道作为试点,制定安全智能管控技术方案。
    (2)技术要求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研究过程中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及其他必要的相关信息和基础资料;
    3)研究工作开展之前应针对研究内容描述对项目的理解和要求的认识,剖析项目的难点和重点,制定完成研究任务的相应对策;
    4)研究工作应遵循思路开阔、方法科学、手段先进、观点明确、结论可操作性强等原则;
    5)研究报告书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
    6)试点隧道技术方案应达到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深度。
    (四)项目人员变更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须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供应商须指定2名签收人,代表供应商签收采购方发出的任务书。签收人需持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报采购方备案,授权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框架合同期限一致。更换授权签收人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出书面申请。  

    商务需求

    (一)项目研究范围及年限
    研究范围为深圳市辖区范围内。
    研究年限为:180个工作日或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售后服务内容
    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规划咨询、规划协调和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
    (2)售后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务。
    (3)售后服务期限
    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 2 年的技术支持。
     
    (1)投标方应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含报价依据及其详细计算过程等);投标报价可参考《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规划及课题研究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交通规划及课题研究项目取费标准指引的通知》(深交〔2012〕49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999年)等计取;
    (2)投标方报价包括本次研究课题的考察调研费、研究人员费用、成果制作和材料损耗费、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1)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次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方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研究成果。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8个月内完成。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4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8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投标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其职称、学位、获奖、资历等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分的重要因素。
    2)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单位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处以50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验收要求
    编制的规划报告应获得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5)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0%;中标方提交中期成果并获审查通过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审查的最终规划成果后,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
    (6)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2)本次规划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评价标准等均需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
    3)本次规划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上标注承接单位名称、规划人员名单。成果文件须不迟于采购单位指定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
    4)采购单位有权在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其成果。
    5)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评价成果进行综合优化、调整和修改。
    6)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分包本项目工作中的主体工作内容。
    7)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未经采购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未盖有中标单位公章。
    (五)、成果要求
    成果必须达到能具体落地实施,提交的成果包括:
    1)《隧道交通安全智能管控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及图集。
    2)纸质文本10套,电子版光盘2套。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3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9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2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6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
    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
    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
    评价为差不得分。
    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2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甲级(市政交通)资质,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工程、城市规划或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含副高),得60%分数,不全部满足此项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副省级(或以上)隧道交通安全运营、交通信息检测及交通信息发布方面研究项目,得20%分数,不满足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副省级(或以上)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或研究项目;深圳市综合交通规划或路网规划方面相关项目的,得20%分数,不满足不得分。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注:涉及的项目经验指近5年(2010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项目。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1)项目团队成员需6人以上,且职称满足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或城市规划或建筑工程或路桥工程的,得50%分数,不满足条件的,此项不得分。
    2)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含副高)技术职称的,5人以上得50%分数,3-5人得30%分数,1-2人得10%分数,没有的不得分。
     
    注: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得分。
     
    4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1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智能交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得100%分数;没有的,不得分。
     
    5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关键字: 深圳市 实施方案 交通安全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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