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前端设备建设地点:项目建设范围为交通安全职责归属青岛市管理的11条高速公路沿线;管理平台建设地点:青岛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市南区东海西路7号)及潍莱高速、青平高速、同三高速、胶州湾高速、青龙高速等5处交警分指挥中心;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建设移动式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20处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招标工程类型:施工-交通安全措施
本项目总投资额:21882.8万元工程造价:18730.7692万元
技术等级:工程规模:/米
计划文号:青发改投资审[2015]9号全市项目统一编码:370200000000000201502N030007
建设单位: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建设单位联系人:毛德民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66572892
招标单位: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招标单位联系人:毛德民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66572892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李婧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36175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为交通安全职责归属青岛市管理的11条高速公路,总里程约669.2公里,主要建设2个管理平台即: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理平台、社会化服务平台。
6个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即:视频监控系统、路况信息管理系统、违法抓拍查处系统、车辆速度控制诱导系统、卡口信息管理系统、雾区行车安全智能诱导系统。
相关配套设施:20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网络系统、取电系统、爆闪灯、仿真警察、仿真警车、龙青高速分指挥中心及机房等。
信息共享:实现与其他部门共享视频信息、可变信息标志信息、交通流、气象数据等数据。
(二)招标范围:
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管理平台、社会化服务平台软硬件;前端系统共建设前端高清视频监控162个点位,新增主线卡口共44个方向,服务区卡口6处,收费站车牌识别系统123套,门架式可变限速标志6处(方向),可变信息标志38处,喊话设备53套,中央分隔带超速抓拍26套,区间测速、断面点测速机违法抓拍5套,应急车道抓拍(现有卡口改造)24套,大车占道抓拍55套,路况信息采集43套,雾区行车诱导系统34公里;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20个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网络系统、取电系统、爆闪灯、仿真警察、仿真警车、龙青高速分指挥中心及机房等。本项目同时实现信息共享:实现与其他部门共享视频信息、可变信息标志信息、交通流、气象数据等数据。(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对企业的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一级;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应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
三、对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具有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
3、安全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四、同类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累计完成1个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
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在信用信息系统中未能公开查询到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信息不完整的)、荣誉(及荣誉信息不完整的)和主要人员(及人员信息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九、
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同类工程的界定:2010年1月1日以来交工或竣工的公路机电工程。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四、其他
1、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