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109号
电话:0533-2139218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联系方式:0533-621983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信号灯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GQZFCG2015026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信号灯采购与安装,共分一个包。(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需提供所投信号灯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原件(非生产厂家需提供以上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99号时代名都南门西邻)
时间:2015年4月30日~5月7日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采购文件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邮递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14:30时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14:30时
开标地点: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高青县高苑路东段邦德陶瓷东临)
九、本项目联系人:林女士宋女士
联系电话:0533-6219833
传真:0533-6219833E-mail:sdtc0533@163.com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