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干河东路福新路交通信号设施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一干河东路福新路交通信号设施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本次招标工程包括系统的设计(须经张家港市交巡警大队认可)、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及调试。该工程车辆检测、图像采集、信号处理、号牌识别、数据存储、传输通信、辅助照明等主要部分,以及立杆、供电、防雷接地等其它部分。本次招标包括信号灯设施、信号灯基础及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管理、售后服务、维护等(该工程必须与张家港市交巡警大队联网)。
(1)工程地点:开发区内;招标类型:智能化招标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8万元;工程性质:智能化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4.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接受联合投标),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申请人需在张家港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3)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信誉良好;企业必须在张家港市有交通信号设施及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工程业绩。
(4)外省市的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5)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资格预审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只有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6家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选择6家入围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日期:2015年5月4日截止日期:2015年5月6日
上午起止时间:8:30-11:30下午起止时间:13:00-17:00
地点:张家港经开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东辅楼2楼205室)
电话:0512-58111927联系人:施伟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