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新路国兴路、福新路华昌路2个路口高清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
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工程概况:以上项目高清卡口型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本次招标工程包括系统的设计(须经张家港市交巡警大队认可)、设
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及调试。该工程车辆检测、图像采集、信号处理、号牌识别、数据存储、传输通信、辅助照明等主要部分
,以及立杆、供电、防雷接地等其它部分。本次招标包括相应的附件、备件、配件、包装、税费、运杂(到位)、保险、安装、管
理、售后服务、维护等(该工程必须与市交巡警大队联网)。
(1)工程地点:开发区内;招标类型:智能化招标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21万元。工程性质:智能化工程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2014年9月10日。
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4.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接受联合投标),同时具备:公
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申请人需在张家港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服务。
(3)由当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证明。
(3)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信誉良好;企业必须在张家港市有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及智能监控系统工程业绩。
(4)其他条件:外省市的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本工程报名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综合服务楼东辅楼2楼206室)。联系人:唐玮联系电话:0512-
58111915
5.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大于6家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选择6家入围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资格预审通过
报名及资格预审开始日期:2014年8月13日,截止日期:2014年8月16日
上午起时间:8:30上午止时间11:30下午起时间:1:00下午止时间17:00
电话:58111915传真:58111903邮编:2156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