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垦利县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电子警察高清卡口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7:00。
三、开标时间:2015年5月14日14时
四、招标人名称:垦利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垦利县中兴路106号
联系人:胥先生
联系电话:0546?6098521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553613054660022
六、项目编号:KLZCGK2015?11#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包括高清闯红灯系统和公路治安卡口系统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内容,项目预算资金56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响应。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自有在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和《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信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自有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合格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和《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2015年5月14日14时在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2015年5月14日14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先生电话:0546-8085536/13054660022
地址: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11室
附件: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