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7号
联系人:李庆印
联系方式:0533-218904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万杰路93号
联系人:李明超
联系方式:0533-3579566
三、监督部门:淄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方式:0533-3887139
四、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数据库备份系统升级改造
五、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目前,淄博市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数据库采用了单机存储备份方式,如出现故障将会导致所有数据全部丢失,若该段时间内有重特大案件发生,将无法查询到所有数据。为保证淄博市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电警数据的安全,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公安部要求,拟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由于该系统是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的核心部分,由北京东方新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并进行优化和维护服务,内部源代码与系统为一体式设计的联合体,为保证数据与原数据库的有效对接,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新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七、专家论证意见: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具体论证意见 |
| 1 |
郭在亮 |
淄博职业学院 |
高工 |
经审验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因此项目是淄博市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数据库的备份系统,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拓展,考虑到本项目的安全性、保密性、可靠性要求,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
| 2 |
毕聪毅 |
鲁中晨报社 |
高工 |
根据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据库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该单位目前的电子警察数据库系统目前只使用了一台数据存储进行单机存储备份,有很大的数据安全隐患,一旦该存储故障,期间有重特大案件发生,将无法查询期间的数据,其带来的后果不堪想象。另外由于该数据库基本系保密或隐私数据,一旦数据泄露,后果也非常严重。故该项目的建设一方面要保证时效性,尽快建设,减小突发故障而带来系统隐患,另一方面在系统建设也要考虑数据的安全性,避免因系统建设而导致的数据泄露。由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数据系统一直是由北京东方新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并进行系统优化及维护,该单位应该对整个系统非常熟悉,可以保证系统建设的及时性及安全性,故该项目可以考虑采取单一来源的采购形式进行采购。 |
八、公示期截止日期: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