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申请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能卡口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专线传输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能卡口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专线传输服务项目已于2011年经过政府采购交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实施。现需对智能卡口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专线传输进行延续服务。
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项目成交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对我单位智能卡口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专线传输服务技术需求了解充分,能够有效保证数据专线传输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能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符合项目一致性和配套服务要求。且该项目分别于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26日两次在网上发布谈判公告,截止到谈判时间均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一家公司参与。故拟申请该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采购。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专家论证意见等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15年4月7日起至2015年4月13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5808412;0371-65808416)和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北段,联系人:张科长,联系电话:0371-60850011)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