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就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PCMET-15005G007),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方: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招标编号:PCMET-15005G007
包件号 | 招标项目 | 供货期限 |
1 | 电子警察窗口设备用耗材服务项目 | 2015 年5月10日—2016年5月9日 |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在上海市有常驻经营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提供专业的维修工程师现场驻场服务;
3、如代理商投标,必须获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必须附有原厂商的公章),货物需提供3C认证证书;
4、须具有厂家认证的设备维护维修资质;
5、须具有厂家认证的设备耗材销售资质;
6、须具有厂家认证的耗材统一回收资质;
7、须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并须提供3年内类似客户的外包服务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和副本(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5在上述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上海市有常驻经营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保养机构的证明文件、如代理商投标,必须获得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必须附有原厂商的公章)、3年内类似客户的外包服务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1月28日至2月2日内(工作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1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七、开户银行和账号
开户银行(人民币):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帐号(人民币):310066580010040003067
招标机构: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八、联系人:顾珉敏
联系电话:021-50934521
传真:021-50934522
邮箱:zhaobiaogu2011@163.com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邮编:200120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