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LED电子交通诱导屏采购及安装调试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政府采购办以_新襄财采计【20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LED电子交通诱导显示屏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户外P10全彩色LED电子显示屏 | 8㎡ | 套 | 30套 | |
2 | 控制系统 | 套 | 30套 | ||
3 | F杆立柱、钢结构、立柱吊装 | 诱导屏立杆高8259m,横臂长7592m。悬挂的诱导屏大小为2m*4m.支柱口径500-420,八角锥形杆;横臂为250*200方钢。地面离屏底6㎡ | 套 | 30套 | |
4 | 基础开挖、构筑地笼、混凝土浇铸 | 2×2×3㎡ | 套 | 30套 | |
5 | 供电配套及通讯 | 套 | 30套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3、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LED电子交通诱导屏的厂家授权;
3.1.4、投标人在外地的须在襄阳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在襄阳市当地及时、稳定地提供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并提供售后机构的证明资料;
3.1.5、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ISO4001;3C;认证证书;(如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供应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交易中心名称及详细地址)。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f.gov.cn/)、襄阳市政府采购网(www.xf.gov.cn)和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ysztb.gov.cn/xyzb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樊城区前进路地址: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
邮编:邮编:
联系人:何科长联系人:徐顺达
电话:0710-3821105电话:0710-3629008
传真:传真: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