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受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计划编号:QZCG201501010
四、项目内容:机动车远程查验监管系统
五、采购预算:497,620.00元
六、报名:(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的报名无效。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具有生产或销售电子设备经营项目;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原厂商对本项目正式服务承诺函及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报名、发售谈判文件起始时间、地址: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17时。
(3)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4)谈判保证金:4,900.00元,报名截止前必须通过报名供应商银行账户在报名截止前转账,不接收现金或个人账户交款。
谈判保证金请汇至下列账户:
户名: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账号:0910001629264018092
开户行:工行七台河财政分理处
汇款后,将汇款底联送达报名处或传真到0464-8688135
七、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六份副本
八、谈判会时间:2015年1月28日10:00时
九、谈判会地址: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安装及调试。
十一、资格审查方法及合格供应商资质条件:谈判会现场资质终审。谈判现场提交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具有生产或销售电子设备经营项目;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提供原厂商对本项目正式服务承诺函及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需提供原件)和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十二、售后服务要求:数据库服务器:3年当日4小时(24X7)现场和备件上门服务(配件+人力),人工、配件、交通等任何费用全免;原厂提供专用8007×24小时支持报修电话;提供一名原厂专署技术客户经理跟踪整个服务事件以及紧急派遣,在客户自定义严重程度为1的情况,专署技术客户经理提供与电话支持同步的现场故障诊断本地技术客户经理。
十三、其他要求:国际知名品牌,原产产品,在网上能查到产品序列号和出厂配置清单,发货直接到交警支队,禁止供应商私自开封。
十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最低价预成交;必要时由采购单位组织实地考察)
十五、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自行支付货款.
十六、联系方式:地址: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七台河市财政局308室)
邮政编码:154600传真:8688135
采购单位咨询:0464-8686010王先生
采购项目咨询:0464-8688137陈先生
0464-8688136季女士
采购中心报名:0464-8688135赵女士
监督电话:0464-8688133杨先生
十七、谈判文件下载地址:请复制下列网址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后查看:http://www.hljcg.gov.cn/hljcg/news/xzzx_list.jsp?xzzx_lb=下载中心
如果供应商对此项目及采购文件有异议,请在报名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超期不予受理。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