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5年道路交通事件及路网交通单元维护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人名称 | 刘义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680000.00 |
项目背景
深圳市交通监控应用系统主要为了配合监控设备升级,提高交警局对路面道路信息监控管理水平,完善交警局对道路监控管理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交警局对交通道路的疏导能力。在现有针对特区内的事件采集基础上,扩展至宝安、龙岗、光明、坪山、大工业区、龙华二线拓展区等区域的事件采集,录入人员通过网络视频查看到事件后,通过本系统选择对应的视频头、路段、单元等信息后生成一条事件信息,并结合交警指挥系统GIS路况展示逐步实现智能交通。
路网交通单元是将城市道路数字化后,赋予其ID名称的载体,通过交通单元,承载道路的相关信息,如长度、车流方向、监视设备、检测设备、识别设备、相连交通单元以及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因此,路网交通单元是智能交通系统应用的基础,是道路交通事件采集和发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及时跟进城市道路建设的变化,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单元,须对这些基础数据进行维护。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注册地或分支机构注册地必须在深圳;②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③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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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15-101001-000277 | 2015年道路交通事件及路网交通单元维护 | 1.0 | 项 | 680000.0 |
具体技术要求
项目维护要求
2.1.1.道路巡查及采集
①巡查工作由采购单位以任务书形式安排,对新建、改建道路或其他导致交通特征发生改变,须新增或更新道路交通单元的道路进行巡查。
②巡查工作流程
数据采集(采取摄像方式,实时全程录像)
数据整理(根据摄像数据,对道路每个进口、出口、关键点进行数据整理)
数据分析(根据整理后数据,分析分段位置,确定上下联接续关系,合理分布交通单元)
数据录入(根据分析后数据,通过交通单元编辑软件进行录入)
数据检查(通过交通单元编辑软件进行数据检查、确保数据正确性)
③应急巡查完成后应填写巡查登记表,记录巡查道路每个交通节点的名称。
④巡查记录中的节点名称必须真实可靠,与道路标识、标牌一致。
⑤巡查过程应持摄像设备对主干道的关键节点或路段进行拍照,图片文本及电子档交由采购方保存。要求录像、照片清晰。
⑥道路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及相关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方自行解决。交通工具应配备GPS系统,以便采购单位查看行车轨迹。验收时需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GPS运营商提供的轨迹、并与照片、录像位置相对应。
根据往年数据,预计道路巡检约6000KM。
2.1.2.路网交通单元编辑
①道路交通单元编辑工作必须指定至少1名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以保证交通单元编辑工作的统一性和延续性。
②道路交通单元须以巡查登记表为依据进行编辑。
③编辑道路交通单元必须准确填写其方向、类型、所属辖区、行政区、所属道路、路段、上下连路口和单元等现有字段内容。
④单元类型为“普通”的交通单元,每条道路起点交通单元可以不编辑“上连交通单元”,终点交通单元可以不编辑“下连交通单元”,除此以外所有非道路起止点的交通单元,其“上连交通单元”及“下联交通单元”不得为空,且均应当为“普通”交通单元。
⑤单元类型为“辅道”、“匝道”、“涵洞”的交通单元,必须准确连接与其上下连交通单元,后者的单元类型可以为“普通”,也可以为“辅道”、“匝道”或“涵洞”。
2.1.3.闭路电视设备标识
①闭路电视设备清单由采购方提供,中标方应准确填写于相应的交通单元之中。
②闭路电视设备标识,只是把全市的道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闭路电视能覆盖的交通单元做关联,确保事件系统能正常做道路拥堵事件。
根据往年数据闭路电视标识预计约1200个。
2.1.4.GIS系统编辑交通单元
①GIS系统简介
交警智能指挥系统,简称GIS系统,是基于地图的基础上,集成警车、对讲机、指挥车、等设备,进行图形化、智能化管理系统。
②建立GIS系统的基础单元数据
由于全市交通单元数据需重新规划,初期由GIS系统自动生成关内和关外大部分交通单元,此时需进行人工初步审核,再在咋在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包括:主干道、次干道等。对于确保基础数据的完善。
对于基础属性数据的添加,按照相关规则和要求,完善基础属性数据。
③在基础数据基础上完善单元数据
在基础数据之上,对支路、小区路、出入口、公交站台等关键点、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和基本交通单元编辑规则,进行交通单元划分。完成此阶段后,需保证98%或以上的交通单元完善率。
④应急任务的交通单元数据完善
针对突发的交通单元发生改变,需要重新划分的情况,或甲方指定的道路单元需要编辑,乙方需派出巡检工程师,实地采集路况路口信息。根据采集信息,分析和合理划分交通单元。
⑤完善新增道路交通单元
如有新增加的道路,在GIS系统没有此道路的,将使用GIS系统的路网编辑工具,在GIS地图上画道路,并且合理划分相关交通单元。
根据现有的交通单元、和往年新增数据量预算,约20万个交通单元。
2.1.5.诱导屏关联编辑
①交通诱导简介
深圳市交通诱导干线系统,简称交通诱导系统,是以交通单元和诱导LED屏为基础的通过交通事件采集录入系统,生成交通事件。与诱导屏作用域相关联,为广大车主显示交通拥堵信息,可以起到疏导交通目的功能。
②诱导屏编辑
根据现有的交通单元,必须准确为诱导屏图形作用域分配交通单元,确保诱导屏的拥堵显示的正确。
③诱导屏交通单元合理调整
由于现有的诱导屏可能会存在,与实际道路有偏差,此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单元、来适应诱导屏的显示。
根据往年数据量,预计诱导屏为100个
2.1.6.路网数据管理
①路网交通单元数据至少每月备份一次。
②路网交通单元数据至少每季度实现一次恢复测试。
2.1.7.相关总结及报告
①每月提交巡查报告及相关照片资料。
②每月提交交通单元修改记录。
③每月提交“交通单元设备表”。
④每月提交路网交通单元备份电子档案。
2.2.项目实施要求
2.2.1.总体要求
①由于路网交通单元维护过程是在公安内网进行,运作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的泄密以及“一机两用”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相关泄密行为触犯法律,采购单位将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②路网交通单元数据属公安秘密,未经采购单位书面批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数据给外单位。
③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
④具体费用按单价和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由此产生的合同剩余费用,由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和供应商所报单价安排符合本项目内的其他工作任务。。
2.2.2.人员及设备要求
①至少安排1名熟悉交警局相关业务的软件工程师完成软件系统的开发、实施和维护。
②至少安排2名以上巡检工程师,按计划和要求完成巡检(投标方自行提供交通工具及司机)。
③至少安排1名专职数据编辑人员常驻深圳市交通警察局交通科技处,数据编辑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深圳市道路情况,熟悉常用软件操作。
2.2.3.考核机制
发现巡查工作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次扣款200元。
发现录入交通单元与巡查登记表不符的,每次扣款200元。
发现录入交通单元中的设备与采购方提供的清单不符的,每次扣款200元。
不清楚道路交通单元的实际物理位置的,每个交通单元扣款100元。
路网交通单元数据没有按要求备份的,每次扣款1000元。
路网交通单元数据恢复失败的扣款5000元。
2.2.4.验收要求
数据要求
由采购方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抽检1000个道路交通单元进行审验,只有全部符合实际道路交通情况才能通过验收。
软件系统要求
(1)系统需求、开发和培训文档
(2)根据需求对软件功能验收
文档要求
(1)巡查月报;
(2)交通单元修改记录月报;
(3)交通单元设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