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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城东新区部分路段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 2015-01-08 20:04:3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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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大丰市城东新区部分路段交通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人。


      二、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大丰市城东新区部分路段交通设施工程


      2.建设地点:大丰市城东新区部分路段


      3.工程规模:约85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大丰市城东新区路段已有相同或类似交通设施的质量标准。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7.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估算金额


      1


      大丰市城东新区部分路段


      交通设施工程


      城东新区部分路段交叉口交通指示信号灯、警告标志、太阳能警示柱施工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约85万元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定标后,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违反招标文件约定的,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加倍追偿。


      (4)投标人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含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证书;(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6)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201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8)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9)由投标申请人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自2011年以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是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权部门的查询网址、验证码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上获取时间: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12日。


      2.获取方式:登陆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大丰平台)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上自行下载。


      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1月9日18时至11日12时(具体时间根据维护进度或有提前或延迟)期间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机房的搬迁维护,维护期间,各相关子系统将暂停服务,请各投标单位登陆http://221.231.4.232:81/yanchenghuiyuan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400-850-3300或15365726158徐工)


      投标人必须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本,导致无法投标或答疑等信息无法获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八、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大丰招标采购网“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三天前将原件送至大丰市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其它说明


      1、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3209820531010000003261,开户银行:大丰市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及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合同后退至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2、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从法人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提交,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帐户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单位或依法重新招标,同时有权没收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


      2、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fzbcg.gov.cn。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市兴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市城东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5851001265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金丰南大街91号


      联系人:高娟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 关键字: 大丰市 交通设施
  • 责任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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