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LED诱导显示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93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红河州高速公路LED诱导显示屏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933;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4.3投标人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4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投标人须为产品生产厂商(有证明材料);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时间:2014年11月14日—2014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巡津新村7号金碧街道巡津新村社区办公楼7楼。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我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及报名费后3天内以快递方式寄出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5日9: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蒙自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车辆管理所对面红河州政务局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交货期:90日历天;
9、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标准:符合《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484-2010)、《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2012)、《LED显示屏检测方法》(试行)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招标人: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魏立宏、田建忠
联系电话:0873-3719095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联系电话:18808804580传真:0871-63109623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颐高数码A座14楼。
日期: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