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就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通测速、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交通测速、监控系统招标。
2.招标编号:HHZB2014106
3.建设内容:石锁高速大队建设1套双向6车道卡口系统(带高清监控);13套交通诱导LED显示屏系统,每套系统背靠背安装2块显示屏;4套卡口式区间监控系统,共8个单点,每个点位的车道数量为单向3车道(带监控);2套大车占道事件检测系统;一套指挥中心大屏显示和后台存储及管理系统。鸡石高速公路5套区间测速监控系统(L杆);通建高速公路3套区间测速监控系统(L杆),平锁高速公路新建1套区间测速监控系统单点(立杆),改造原先安装的1套固定测速设备(立杆);构成1套新区间测速监控系统。前端数据和视频图像传输至支队已建后台。(注:1、业主负责提供220V交流电源到系统前端设备机柜,业主负责提供光纤线路到系统前端设备机柜和光纤收发设备,业主负责光纤的熔接。2、投标人必须对本标段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工期:约9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壹级(三项资质必须同时具备)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系统的供应保障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6.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7.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购买。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核对后留存。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及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4年6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招标人联系人:魏立宏、田建忠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3-371909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2号
联系人:段金玺、罗雯
电话:(0873)3799056、3033446
传真:(0873)3799056
日期:201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