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法律规定,经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书14090019号批准,受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XSJ-2014-66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局固定式交通流量调查设备(非接触式)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嘉兴市公路管理局固定式交通流量调查设备(非接触式):用于嘉兴市干线公路,包括5套非接触式交通流量调查设备及路面视频监控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且须提供软件接口,并完成全部数据从设备到招标人指定的交调数据中心的直接传输。 | 项 | 1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产品是《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通知》(交规信字〔2014〕153号)、《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补充通知》(交规信字〔2014〕160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推荐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规信字〔2013〕220号)附件中的I级设备。
(三)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证明文件提交及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
2.发售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交通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图片打印件)
3.有关交通量检测的同类产品业绩(提供不同年份的合同复印件)及安装验收或使用情况的证明(注明该设备型号及配置、站点名称及位置、安装时间、安装方法、使用情况等),证明单位盖章,并提供证明人联系方式。
(二)投标产品是《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通知》(交规信字〔2014〕153号)、《关于公布2014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第一阶段)具备推荐资格设备名单的补充通知》(交规信字〔2014〕160号)和《关于公布2013年度“推荐质量合格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活动推荐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规信字〔2013〕220号)附件中的I级设备,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和说明。
5.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20日16:00前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保证金交纳方式:汇票、电汇、支票。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93999010400415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1月25日9: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1月25日9: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局:朱春东,联系电话:0573-82226083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xzbtb.gov.cn)。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秀英陆燕;联系电话:0573-82876320传真:0573-82872522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573-82180293
浙江省嘉兴市公路管理局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