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确认,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名称:
LED 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建设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编号:平政采公(2013)第 36号
3、项目预算:96 万元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 基本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 、自 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的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 “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
4.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 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上二资质联合体企业(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备注:报名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盖红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5、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登录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ztb.pinghu.gov.cn)、下载采购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 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5.3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4 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6 . 1 投标截止: 2013 年 12月 31日14:00 时。
6.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3 开标时间: 2013 年 12月 31 日14:00 时 。
6.4 开标地点: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 、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9600元。
7.2 缴纳方式: 银行汇票 ,各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汇票上注明出票单位、银行账号。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单位(户名):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湖支行 银行帐号:38055 83615 72
7.3 缴纳时间: 2013 年 12月30 日 16 时前 。
7.4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 。
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 3 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
9、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 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3-85114497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小曹 电话: 0573-85631736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 : 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573-85013033 , 0573-85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