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下达函要求,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的委托,就武汉市汉阳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HJZB-ZCGC-2014-10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汉阳区30个社区、交通道路路口、重点部位。
3、建设内容:新建二类治安监控点360个、交管违章抓拍摄像机61个、系统一期平台升级及5年通信管线租赁等内容。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5、项目预算:政府采购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88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721.2599万元(其中,管网线路含取电招标控制价为430万元,系统集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91.2599万元),投标报价超总预算和分项预算均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和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
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4、投标人须承担过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提供能反映项目内容和规模的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用户姓名及联系方式);
5、投标人须提供与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通信管道线路运营商就本项目签订的施工协调配合服务框架协议书(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服务框架协议书须由投标人与区级、市级、省级三级运营商共同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6、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资格预审公告期间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4年9月 30 日至2014年10月 14 日每日8:30-12:00时和14:00-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招标代理二部)报名登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4年10 月 15 日14:30 时— 16:30 时止由授权委托人将装订成册盖章密封后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至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7号(汉阳区政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参加资格审查,未报名登记的和迟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应复印齐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资质证书、湖北省安防备案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
(3)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提供能反映项目内容和规模的项目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用户姓名及联系方式);
(4)与通信管道线路运营商就本项目签订的施工协调配合服务框架协议书;
(5)2012和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附注);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区分局
联 系 人:黄健 联系电话:027-85393300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江哲虎(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027-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汉阳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陈俊 投诉电话:027-84468813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