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3年12月17日在本报发布的“咸阳高新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报名资质要求变更为: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由不多于两家的投标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投标单位都必须在国内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投标企业需要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陕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资质》(二级)(外地企业的资质在陕西省公安厅备案)、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内承揽同类工程合同额500万元以上业绩一个;
(5)红绿灯投标企业需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7日至23日上午8:30时--12:30时,下午14:00时--18:00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高新区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德利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