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HHBG2014031号红河州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及联网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红河州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及联网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93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红河州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及联网平台采购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华昆招字20140937
3、招标内容:红河州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及联网平台采购项目采购,实行打包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4、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投标人应具备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建筑智能化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省级或以上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三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提供的配套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系统平台、服务器、存储、网络交换机等核心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4.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并保持良好运行;
4.5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6省外企业需在云南省设有分支机构并具有5人以上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本地常态化服务的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售价:
获取时间:2014年9月29日—2014年 10 月20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昆明市西山区巡津新村7号金碧街道巡津新村社区办公楼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100元邮寄费,我公司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及报名费后3天内以快递方式寄出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报名均无效,招标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报名资料: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0月 21 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 21 日09:00(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局三楼开标大厅(蒙自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红河州车辆管理所对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完工时间: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采 购 人:红河州公安局 联系人: 张警官 电话:0873-371238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师 联系电话:18808804580 传真:0871-63109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