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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牛辰路与富国路交汇处红绿灯建设招标

  • 2014-09-28 11:27:1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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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项目东海县牛辰路与富国路交汇处红绿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并欢迎信誉好、实力强、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标。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简介:东海县牛辰路与富国路交汇处红绿灯建设工程


      2、项目施工: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类别: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8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法人,生产厂家产品必须具备三“C”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凡资格后审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后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9)无论投标企业所属哪个区域的,无不良行为证明查询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A、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人应对企业自身、法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B、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无市场不良行为;(格式自拟)


      C、投标单位应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以上承诺的证明原件放入资格后审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10)贯穿工程整个再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含资格后审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下午15: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三“C”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五、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合理低价法。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详见招标文件)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东海县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dhjs.net/)


      招标人: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晶都大道代理机构地址:水榭花都1-47号


      招标人邮编:222300代理机构邮编:222300


      招标人联系人:李伟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超


      招标人联系电话:13675210202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67524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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