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葫芦岛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HZCGC2014035号
3、招标内容:
一、指挥中心装修---葫芦岛交警支队指挥监控中心大厅功能区域划分设计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指挥大厅大屏幕的外框装饰、审核办公室、运维办公室、机房、配电室的土建装修及空调系统安装;目的是为指挥中心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满足人机工程学要求的运行环境。
二、指挥中心调度系统建设——要求指挥中心与下属大队、中队和县区大队整合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基于公安网的可视化语音指挥调度系统,要求具备勤务指挥、会议应用、视频轮巡、指挥对讲、情报播放等功能,并通过中心录播服务器进行音视频存储以便查阅指挥视频。为处理各种应急事件或交通事件时尽快响应和决策,指挥中心大屏可视化调度显示功能。
三、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建设——指挥大厅安装21台46寸超窄边LED拼接屏和LED全彩图文显示屏及显示控制设备,要求设备使用现有交通管理平台实施音视频管理控制,要求预留高清视频会议音视频接口与现有会议系统对接,建立会议会商决策机制。
四、交通管理控制平台整合——要求整合完善原有交通应用平台,为指挥中心整个系统提供核心平台支持,集成路口数据、指挥视频等各类信息在大屏幕显示,实现迅速视频调用、实时监控与管理,同时建立起一个具有数据采集、整合、分析、统计、处理和决策、调度的整体运作体系,提高各种信息的综合处理能力、传输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与交换,开创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新局面。
五、接处警系统---配置接处警语音交换系统,5部接警电话,记录接警语音及报警情况。
六、配套设备建设——配备3台服务器,整合交通管理平台配合前端视频实现视频调度应用、数据业务应用,配备20台计算机工作终端,依托路面上安装的摄像机,作为交通路况监控及管理、抓拍违法车辆的违法行为,更好的惩戒路面上的交通违法车辆;配备1台核心网络交换机及3台业务交换机组建指挥中心网络系统。
七、综合布线系统---完成弱电综合布线、环境监控系统的规划配套系统的设计实施设备安装调试及最终的系统集成。
八、勤务管理系统---要求与监控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具备勤务安排、考勤管理、数据维护、分析与统计等功能,并结合支队实际情况定制开发。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书》。
4、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9月17日9:00—9月24日15:00(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资质审查时间:2014年9月25日13:00—14:00
现场勘查时间:2014年9月25日14:00
现场答疑会:2014年9月25日15:00
5、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元
6、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9:30
7、投标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科(葫芦岛市龙湾新区龙湾大街17号)
8、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5日9:30
9、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10、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公司具备建筑智能化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主要产品的制造厂商(主要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包括:大屏拼接单元和大屏控制单元),须具备项目所在地的制造厂商省级办事机构出具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1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工
12、付款方式:项目完工验收合格首付项目总款项的百分之八十,余款分三年支付
13、注意事项:
本次投标接受电话、传真报名,但资格审查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明(见公告10、资格要求)、个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14、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429—3119511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韩志国电话:0429-3171517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姜伟电话:0429-3037688
招标文件见附件。
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