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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立曜路电子监控、信号灯、标志标线标牌和丹阳市恒神、丹界公路两路口电子监控采购及安装招标

  • 2015-07-23 10:51:30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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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供应商:

      我方接受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丹阳市立曜路电子监控、信号灯、标志标线标牌和丹阳市恒神、丹界公路两路口电子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5)公字第32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立曜路电子监控、信号灯、标志标线标牌和丹阳市恒神、丹界公路两路口电子监控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一标段:(丹政采标(2015)公字第32号-1)立曜路信号灯;

      二标段:(丹政采标(2015)公字第32号-2)立曜路电子监控;

      三标段:(丹政采标(2015)公字第32号-3)恒神、丹界公路两路口电子监控;

      四标段:(丹政采标(2015)公字第32号-4)立曜路标志标线标牌。

      本项目分四个标段,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立曜路信号灯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产品中信号灯须经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立曜路电子监控;三标段:恒神、丹界公路两路口电子监控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是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设备的中标单位(名单参见苏公安厅[2010]650号);

      (3)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立曜路标志标线标牌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能力;

      (2)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40%,经审计后三年内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支付。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投标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报名。

      ◆CA锁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B座1122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联系电话:0511-88968012,18652861188。

      ◆CA锁激活:CA锁申领后须至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并注册为会员,在中心网站(www.dyzgw.com.cn)【服务专区】中查看《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流程》,按“流程”规定的办理,网址如下:

      http://www.dyzgw.com.cn/dyzgw/infodetail/?infoid=be41f2f86ab0&categoryNum=009003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北京时间8:30】--2015年7月29日【北京时间23:59】

      七、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需交纳一标段14000元;二标段23000元;三标段16000元;

      四标段2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投标报名后在业务查询“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报名项目后“获取子商

      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13日【北京时间:8:30—9:00】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北京时间: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一、开评标时间:2015年8月13日【北京时间:9:0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三、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符叶菲

      电话:0511-86906230

      传真: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四、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登陆中心网站“会员业务系统”,在“网上报名”栏中填写“放弃投标的函”,加盖电子签章提交后方可申请退出。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且未在规定时限登陆系统申请退出的,将对其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5年7月23日

  • 关键字: 电子监控 两路口 丹阳市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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