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交通枢纽场站规划建设信息化应用研究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82.8
项目背景
公交场站是城市公共交通布局中的重要组成,也是公交都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目前制约公共交通发展的关键问题。截止2012年初,全市共有各类公交场站372个,总面积为147.7公顷。其中有政府拥有产权的场地61个,面积28.4公顷;公交运营企业(主要是深圳市巴士集团)自有产权场站41个(2005年建成),总面积29.7公顷。其余270个为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和西部公交临时租用场站,面积89.6公顷。
枢纽场站的规划、建设、管理是市交通运输委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证公共交通和其他交通方式接驳正常高效运营的必要条件。为了进一步加强枢纽场站领导,加大协调,加快建设,强化管理,2013年11月,市交通运输委决定成立场站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通过立足于全市枢纽场站“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养护”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实现枢纽场站的一体化、信息化统一管理,进一步推进枢纽场站管理精细化,提高枢纽场站设施管理效率和水平。
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已经开展了智能化场站信息管理项目一期建设工作,一期主要实现了已建成公交场站的场站信息管理、GIS可视化展示、档案管理(只针对已移交场站)和产权管理等几个方面,而对枢纽场站规划/立项/建设阶段的跟踪管理、全生命周期业务流程管理、精细化的枢纽场站养护决策等方面尚未涉及,为此通过开展交通枢纽场站规划建设信息化应用研究,立足全市枢纽场站“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养护”全生命周期的业务需求,加强枢纽场站规划、立项跟踪、枢纽场站建设和养护决策管理等综合性应用,进而推进枢纽场站管理精细化,提高枢纽场站设施管理效率和水平。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资质证书;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4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4、未被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文件: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downloadBbs&id=1162743&dateType=FI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