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对石门县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门县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政府 采购编号: SM2014-G-035
委托代理编号: CDZDC2014-1011
三、采购项目预算: ¥13,904,199.00元(含基础工程即土建与装修部分以及整个项目的工程建设配套费和网络传输租赁费 )。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及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
5.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 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以上安防协会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安防壹级资质。
(2)具有实施同类项目(单项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及招标答疑: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1日17时,在 中国湖南常德市政府采购( http://changd.ccgp-hunan.gov.cn/indexnew.cfm )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人将于2014年9月15日9:00在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集中接受投标人的投标疑 问,进行现场答疑。
七、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14年9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和本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单位介绍信、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包括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副本和社保登记证,依法纳税与购买社保资金的证明及相关资料(本公司对以上资料均需验明原件并留存每页都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出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每份¥400.00 元,售后不退)。
将投标文件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不得确定该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按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中标人中标后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十、与本次招标采购有关的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门县楚江镇
联系人:申部长 电话:13973659922
覃主任 电 话:13087361808
2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北段华信大厦601室
联系人:李先生、胡女士 电话:13017251941 18673632330
常德市中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门项目部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5873607765
7 .3 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主任
电 话:0736-5169508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在本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石门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0736-51501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