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城区内安装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划分标段情况:
1、项目名称: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城区内安装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4】37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采购内容:城区内19个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对于不适合安装交通信号灯但又存在安全隐患的7个路口安装减速带190米,在幼师、实验中学、一实小南、北校区安装学校减速提示标志牌6套,完善施划信号灯路口标志线35690.66平方(含路口导向箭头、斑马线、双黄线、停车线)。
注: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文件。
6、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
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4、投标人必须为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5、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信号灯和信号机检测报告。
8、投标人需具备汤阴县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日期在公告期范围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并满足技术文件的全部需求。
四、报名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及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元/份(¥30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2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汤阴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03723893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宋女士
电话:0371-5515301918538309226
邮箱:henglehn@163.com
201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