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智能管控系统工程及监理服务
四、项目编号:ZZGPGK-2014-089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枣庄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智能管控系统工程及监理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共分两个分包:
A包:枣庄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智能管控系统工程;
B包:枣庄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智能管控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工期:120日历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和工信部(或原信产部)颁发的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4、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监理业绩、诚实守信;
5、投入本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理的人员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程现场工作。
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5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40-11:00,14:30-17:00;
地址:枣庄市兴华路10号海关大厦七楼;(枣庄市兴华路10号);
2、费用:A包450元/份;B包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需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书(B包)、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如需)、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拒绝接受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报价时间及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投递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枣庄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孙女士
联系电话:0632-3159785 15163211818 15206323920
传 真:0632-3159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