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薛城区交警大队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法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薛城区交警大队标志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C2014-HW-04
四、采购项目范围:
序号:1
检测属性:固定测速
标志设备名称:标牌
固定测速警告标志牌
尺寸:1.5M*3M
数量:32
单位:块
备注:包涵铝板、铁模、进口模。内容“前方测速”
标志设备名称:立杆
2F悬臂式立杆
尺寸:高7.0米、壁厚6.0MM,横臂壁厚4.0MM
数量:32
单位:套
序号:2
检测属性:移动测速
标志设备名称:标牌
固定测速警告标志牌
尺寸:1.5M*3.6M
数量:4
单位:块
备注:内容“进入测速路段”
标志设备名称:立杆
2F悬臂式立杆
尺寸:高7.0米、壁厚6.0MM,橫臂壁厚4.0MM
数量:4
单位:套
标牌
便携式标志牌
尺寸:0.6米*1.0米
数量:1
单位:套
备注:内容“移动测速”
序号:3
检测属性:电子警察
标志设备名称:标牌
路口闹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尺寸:0.8米*1.0米
数量:95
单位:块
备注:内容“交通视频检测”
注:依据《枣庄市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经营活动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标志杆主体需有当地质监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
3、生产交通标志厂家需持有经公安部或交通部质量认证单位的检测合格的全项检测报告和认证;
4、安装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专业道路标志资质证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3月4日8: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地点: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3号(沿街门市二楼)
3、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份
4、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单位拒绝接收其报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6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建成刘金磊联系电话:152662882590632-8892188
邮箱:sdfzzbz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