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准备就其2014年度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政府采购中心。
一、招标内容
常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维保
本次维保服务自2014年7月1日起,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前端设备:402套交通信号控制机,360套各类电子警察,365套视频监控,68套高清卡口,298套交通流量采集,25处各类诱导屏。设备清单详见招标一览表第1部分;
(2)中心硬件:交通指挥中心大厅、机房及相关硬件设备(具体内容参照招标一览表)。设备清单详见招标一览表第2部分;
(3)软件平台:网络化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viewall平台、320平台、缉查布控平台、违法数据录入平台(含视频动态抓拍)、无绿标车抓拍系统;
(4)交通服务:市区绿波道路维护,路口交通信号控制机配时优化,交通数据分析。绿波道路清单详见招标一览表第4部分,交通信号控制机清单见附件2;
(5)轨道交通一号线迁移工作:轨道交通一号线施工期间,沿线需停用或迁移的交通科技设施设备,维护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进行结算。轨道交通一号线涉及智能交通科技设施清单详见招标一览表第5部分。
(二)老旧设备配件更换
共18处41套高清卡口设备及15套视频监控设备需进行配件更换,具体点位清单详见招标一览表第6部分。
投标人所需进行的维保工作,应保障以上所列设备、系统按招标人设定的要求正常运行,充分考虑维保工作中的不可预见因素,报价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需有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技设施(须有电子警察设备、高清卡口设备、视频监控设备、流量检测设备、交通信号控制机、交通诱导屏、机房以上7项中的3项以上)维护经验。维护经验以201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合同为准。
三、招标文件初稿下载:常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项目常采公【2014】159号.doc
四、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4年8月22日下午5:00前;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3室。
联系人:赵恒青
联系电话:0519-86682922,传真:86800352
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邮政编码:21300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