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准备就2015年度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初稿发布,征求各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期限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和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政府采购中心。
一、招标内容
常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投标人须有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科技设施维护经验(应至少包含电子警察设备、高清卡口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交通信号机、交通信息发布屏、交通流量(信息)检测设备的其中一项),维护经验以2012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维保合同为准,可提供多份证明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初稿下载:
/upfiles/admininfo/20150615/20150615020321_74830.doc
四、材料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5:00前;
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303室。
采购中心联系人:赵恒青联系电话:0519-86800351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点: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夏晓梅联系电话:0519-81993128
邮政编码:213003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