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营市孙子文化景区与乐安大街路口交通信号灯、闯红灯及车辆信息记录系统、高清道路电视监控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谈判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孙子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167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ZB-2014-005#
二、采购内容:东营市孙子文化景区正门与乐安大街交汇处交通信号灯、闯红灯及车辆信息记录系统、高清道路电视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计划投资356890元。本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分包后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所投道路交通信号灯及信号机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并具有《检测报告》;
3、供应商必须具有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信号灯杆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4、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5、所投闯红灯及车辆信息记录系统必须符合公安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标准要求,并出具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或公安部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6、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全面履约保障能力;
7、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8、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企业以下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信号灯及信号机的检测报告、信号灯灯杆的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安防资质证书原件、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或是公安部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且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五、谈判文件发售及报名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西辅楼三楼服务台。
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46-64495918027918
监督单位:广饶县孙子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东营市孙子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委员会。
报名监督电话:0546-6197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