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
招标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PEDZ2014-45#
二、招标内容及规模: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包括安装12处交通信号灯,安装2处黄闪信号灯,维修2处交通信号灯,更换1处高清监控,安装5处闯红灯抓拍设备并维修1处后台设备机房及安装机房内设备。
本项目共分两个分包,分别为:
A包:红绿灯供货,主要包含:12处红绿灯、2处黄闪、维修2处红绿灯。计划投资300万元;
B包:闯红灯抓拍系统,主要包括:安装5处闯红灯抓拍设备、更换1处高清监控并新设1处后台设备机房及安装机房内设备,计划投资222万元。
投标人可同时响应多个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分包。投标人也不得对一个分包分解后进行响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三)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
(四)必须具有良好业绩;
(五)必须有相应售后服务能力,包括相应的设备或人员;
(六)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包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B包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原件;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46-833651813854631199
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105号